(1)电气控制设备装载在车辆上应捆绑牢固,垫平塞稳,防止滑动伤人
(2)运送设备的随车人员必须坐稳扶牢,不得坐在堆放较高的电气控制设备上,以防电气控制设备滑动碰伤人员。车辆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辆,控制柜厂家不得装卸或传递电气控制设备。
(3)运输道路上方如有输电线路,通过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4)使用两台不同速度的牵引机械卸车时,应采取措施使设备受力均匀,牵引速度一致。牵引的着力点应在设备的重心以下。
(5)被拖动对象的重心应放在拖板中心位置。拖运圆形物件时,应垫好枕木楔子;对高大而底面积小的物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对薄壁或易变形的物件,应采取加固措施。
(6)拖运滑车组的地锚应经计算,使用中应经常检查。控制柜厂家严禁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运行的设备上绑扎拖运滑车组。打桩绑扎拖运滑车组时,应了解地下设施情况并计算其承载力。
(7)在拖拉钢丝绳导向滑轮内侧的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通过或逗留
(8)中间停运时,控制柜厂家应采取措施防止溜车及设备滚动。夜间应设红灯示警,并设专人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