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的名称、图形、尺寸、颜色及使用方法。
标志的名称和图形符号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
标志由名称、图形及外框线组成,共17种。
标志颜色应为黑色。
如果包装的颜色使得黑色标志显得不清晰,变频器控制柜厂家则应在印刷面上使用适当的对比色,尽量以白色作为图示标志的底色。
应避免采用易于同危险晶标志相混淆的颜色。除非另有规定,一般应避免采用红色、橙色或黄色。
1、标志的打印
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打印标志。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
2、标志的数目和位置
(1)一个包装件上使用相同标志的数目,变频器控制柜厂家应根据包装件的尺寸和形状决定。
(2)标志在各种包装件上的粘贴位置
①箱类包装——位于包装端面或侧面。
②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③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④集装单元货物——应位于四个侧面。
(3)下列标志的使用应按如下规定:
①标志1“易碎物品”应标在包装件所有四个侧面的左上角处。
②标志3“向上”应标在与标志1相同的位置上。当标志1和标志3同时使用时,标志3应更接近包装箱角。
③标志7“重心”应尽可能标在包装件所有六个面的重心位置上,否则至少也应标在包装件四个侧、端面的重心位置上。
④标志11“由此夹起”应注意:
●只能用于可夹持的包装件。
●标志应标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变频器控制柜厂家以确保作业时标志在叉车司机的视线范围内。
⑤标志16“由此吊起”至少贴在包装件的两个相对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