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装标志应包括产品标志、包装储运指示标志和收发货标志。
(2)产品分多箱包装时,箱号采用分数表示。分子为分箱号,分母为总箱数。主机箱为1号箱。
(3)包装件表面的标志,应包括发货标志和储运标志。应使用不退色的油漆或油墨,准确、清晰、牢固地将标志直接喷刷在箱体两侧面上。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4)包装储运指示标志应根据产品特点,按照国家标准《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有关规定正确选用。西安控制柜厂家凡需单件起吊的和重心明显偏离中心的包装件,应标注“由此起吊”和“重心”的标志。
(5)运输包装的收发货标志按国家标准《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的规定进行。发货标志一般应包括:
①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
②出厂编号及箱号(或合同号)。
③箱体尺寸(长x宽×高)。
④净重与毛重
⑤装箱日期
⑥到站(港)及收货单位。
⑦发站(港)及发货单位。
(6)随机文件一般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装箱单(包括总装箱单和分装箱单)等。
随机文件应用塑料袋封装,并放在包装箱内。西安控制柜厂家产品分多箱包装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总装箱单一般放在主机箱内,分类装箱单应放在相应的包装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