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维护
(1)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在投入运行后,控制柜厂家使用单位应建立运行记录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2)操作人员每月至少应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进行通电跳闸试验,即按动试验按钮,以检査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是否可靠。每当雷击或其他原因使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应作检査并进行跳闸试验。停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使用前应先跳闸试验一次。
(3)为全面掌握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状况,应定期(如在每年安全检查期间)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进行抽样检查测试。
(4)对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测试工作应在当地供电部门的指导下,由专职检验人员组织进行。定期测试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特性的项目应包括剩余动作电流值、剩余不动作电流值、分断时间。
(5)试跳、测试、整定和试验过程必须设专人记录,记录项目和数据不得混淆、错误,以供今后运行分析时参考。
(6)若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伤亡事故,应检查保护器动作情况,分析其原因并写入事故报告中。
注意:在电力部门未派人检查前,要保护好现场,不得改动保护器现场。
(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动作后,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送电一次,如果再次动作,应查明原因找出故障,不得连续强行送电。除经检查确认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本身故障外,严禁私自拆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强行送电。
(8)应定期分析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不能正常使用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控制柜厂家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遇有异常现象应找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